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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公安交警重拳整治非法改装摩托车叫“鬼火”熄火

发表时间:2023-12-15 05:04:14 来源:案例展示

  近日,南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鬼火”摩托车、非法改装大功率摩托车等车型为打击重点,积极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迅速查扣了“鬼火”摩托车5辆。

  鬼火,原本是雅马哈的一款较小型的踏板车,因外形酷炫、经济实惠,深受青年人的喜爱 。

  然而,道路上行驶的大部分“鬼火”摩托车是一种拆除消音器、私自加大排气筒,非法改装、拼装而成的山寨“鬼火”。该类车噪音大、速度快,且一般都是无年检、无保险、无行驶证的“三无产品”,“飙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突出,带来了安全风险隐患和噪音干扰。

  针对这样的一种情况,南雄公安交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分析研判我市当前摩托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调整优化勤务模式,采取“流动+定点”相结合的方式,紧盯新老城区重点路段,对“鬼火”摩托车经常出没的路段实施24小时巡逻管控,一经发现严格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对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摩托车扰民的行为,南雄公安交警一直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非法改装摩托车及飙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呢别抱着侥幸的心理,违反道路交互与通行规则。同时,也呼吁知情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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